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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未规定产假是否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具体看公司规定,但不得影响女职工全勤评奖和福利待遇。 2、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符...
1、法律没有规定产假是否需要参加年度考核,取决于公司的规定,但不得影响女职工的全面奖励和福利待遇。2、根据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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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当事人应该离职比较好,否则单位也会怀疑当事人的诚信。一个人的诚信很重要,如果做事情老是变卦,这样给人印象很不好,当事人今后的工作影响很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但是信念和诚信很重要,如果朝三暮四,这样也得不到重视。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绩效考核起源于西方国家文官(公务员)制度。最早的考核起源于英国,在英国实行文官制度初期,文官晋级主要凭资历,于是造成工作不分优劣,所有的人一起晋级加薪的局面,结果是冗员充斥,效率低下。年,英国文官制度改革,注重表现、看才能的考核制度开始建立。文官制度的成功实施,使得有些企业开始借鉴这种做法,在企业内部实行绩效考核,试图通过考核对员工的表现和实绩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同时也要了解组织成员的能力和工作适应性等方面的情况,并作为奖惩、培训、辞退、职务任用与升降等实施的基础与依据。现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指企业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员工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国内最早的绩效考核起源应该是秦汉时期的考课制度。考课是对官员政绩的考察,用于将职位责任同官员的能力行为联系起来,以考绩的标准来约束和激励官员,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制度,以便劝善戒恶,使考绩得以发挥作用。秦代的考课是通过上计制度进行的。上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课也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课后分列等级,宣明优劣,决定升迁处罚。现代意义上的绩效考核最早进入中国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
没有考核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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