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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的举证是如果不想离婚的,需提交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明,推翻对方的结论。如果打算离婚的,需提交证明夫妻财产确已破裂的证据和有...
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同意离婚,或者不能同意孩子的财产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资料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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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自然情况证据:1、户籍簿.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再婚证2、离婚证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停书3、劳动改革.劳动教育机构证明书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委托书。(二)当事人婚姻基础证据:1、婚前认识.恋爱经过的自述和介绍人的证言2、相关物品.信件3、承包.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3)证明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的证据:1、草率结婚的自我报告和相关人员的证言。结婚后也没有感情上的陈述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3、证明一方欺诈的证据4、承包、买卖结婚的事实、证言、物证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件、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书、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的判决书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书、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7、县以上医疗机构发行的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证明书8、(4)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取得财产时有关证人的证言2、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3、儿童各自财产的证明4、住宅所有权证明书.合资住宅建设的证据.证人的证言5、个人债务和家庭债务的证据。(5)证明儿童抚养能力的证据:1、双方经济收入证明2、双方教育水平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证明3、确定抚养费参考资料。(6)女性怀孕期间或分娩后1年内男性起诉离婚的证据,1、通奸怀孕2、淫乱或卖淫怀孕3、非法与他人结婚或再婚怀孕4、分娩后1年内失踪的证明书。(7)判决不允许离婚或调停的,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以下规格:1、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不能治愈的医院证明书2、被告因犯罪被判有罪的判决书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公安机关发行的证明书或相关人员的证明书.被告的陈述。(8)其他原因的证明。
诉讼离婚的举证: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需要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了,在这种方式下离婚肯定是因为夫妻双方就一些事情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个时候就需要提供一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你知道诉讼离婚该如何举证吗?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婚姻关系的本质就是男女双方感情的一种结合,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必须要以有无夫妻感情来判断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过错并不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提起离婚诉讼,希望通过诉讼离婚,一定要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来进行举证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若干种情况,如果有该规定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经调解无效的,就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虽然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有此情形亦并非必须判决准予离婚,而是可以判决离婚。因此,只要离婚诉讼的审理法院审查夫妻间的感情却未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就不须判决离婚。然而,我国《婚姻法》经2001年4月28日修订过,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却是1989年作出的。加之《婚姻法》的法律效力显然要高于司法解释,因而,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司法解释规定与《婚姻法》不一致者,当然应首先适用《婚姻法》规定。离婚律师们根据司法实践,总结出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应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举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主要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证据;2、夫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3、配偶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而不愈的证据或者配偶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证据;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前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情形;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证据;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证据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夫妻感情的证据;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确无和好可能的证据;9、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证据;10、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证据;11、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的知道进行诉讼离婚是怎么进行举证的吧。在诉讼中,证据是很重要的,而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诉讼时效。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打离婚官司,建议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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