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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只要有证据,打人者不承认一样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不能受理...
【法律意见】 要看这个巴掌打的轻重程度如何。 1、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的,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对方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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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对于情节轻微,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依照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人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拘留不是刑罚,而是行政处罚.写入档案不是必须环节,但也不一定不入. 不管多长时间,失去自由的滋味当然不是很好受了,但打人怎么说也是故意伤害,从法律上来说,谁都不可以动手打人的哦.但理论和实际会不会脱节,俺就不好说了.一般来说,毕竟不是刑罚,不会太严重,安心接受吧!谁让你犯错在前呢? 当然合法呀,法院的拘留是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可以连续拘留,或者说 是延期拘留,就是在你出来之前就再办一个拘留证,继续拘押,很多人是 存在误解的,认为拘留只能拘留十五天,那是错的。拘留十五天指的是每 次只能拘十五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和刑事司法机关的实践中,是可以连 拘二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的。那就不是十五天了,有的能拘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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