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法院判决款利息在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方利息过高,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银行同期四倍利率!你的房产可以查封,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因为一般不会执行.
经济纠纷法院判决书如下:法律没有规定执行法院多长时间可以执结,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如:《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关于法院判决过户来说,当事人依法院判决取得住房,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和法院判决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0人已浏览
671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