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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邮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什么新规定?

2022-09-14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人,查询人要求出具书面查询结果的,应当出具。邮政企业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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