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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不得设立监事会,可以设立一、二名监事,由监事代为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更换,但董事、高级管...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立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担任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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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程序: 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 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4、修改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1.股东人数较多或者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2.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3.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小公司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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