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 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你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如何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人或者其它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3.父母;4.父母双方的《簿》及《》(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如何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人或者其它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手续: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3.父母;4.父母双方的《簿》及《》(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115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