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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取证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破门进入自家,举起摄像机拍下床上情况,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 2、“别...
取环后注意事项1、取环后当天,女性可能会出现轻微的发热、下腹不适、腰痛或少量阴道出血等情况,这是正常的。但若果取环术后阴道出血量超过月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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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警方的笔录。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处理的书面材料。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照片、录音录像。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那么,先来看看一下几个问题:1、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2、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可以知道财产分割的原则需要遵守,男女平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是对于夫妻一方实施家暴,或者是存爱重婚等现象的,不适用均等分割的原则。此时需要整蛊没有过错一方的利益,给予一定的经济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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