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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间,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生活费,如果企业一般按照上班考勤计发工资。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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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期间,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生活费,如果企业一般按照上班考勤计发工资。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的75%计发生活费。 3.取保候审也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单位也可以与其中止劳动关系,不支付工资。当然,如果该职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向单位提供了劳动义务,单位应当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资待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接受审查:(1)有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刑罚(2)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可能受到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3)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接受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4)拘留期限届满,案件未结束,需要接受审查。等待审查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事件改变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并不意味着不承担刑事责任。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劳动者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据此,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单位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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