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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备检验阶段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1、了解案情明确送检...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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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首先应该对案情进行了解,才能明确送检要求,然后查验物证笔迹和样本,再办理受理鉴定手续,之后进入检验鉴定阶段,个流程互相配合、缺一不可,共同确保了笔迹司法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咸宁律师。
需进行笔迹的真伪鉴定的,应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鉴定时,需要提供被鉴定样本的原件和用于比照的书写人(即鉴定样本所载明的书写人)的笔迹原件,由鉴定机构通过鉴定来确认被鉴定样本是否为书写人所书写,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即可判断出笔迹的真伪。 笔迹鉴定的原理在于:每个人的笔迹,就像指纹一样,都有其固有的特征,通过鉴定机构的专业鉴定,即可辩别出是否为同一人所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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