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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但是不影响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
属于证据,证明你丈夫有过错并可以要求其损害赔偿。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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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一方有外遇,只是另一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并非经济补偿的理由。--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外遇还远远没有达到同居的地步。同居必须到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近年来婚外情增多,有这样几个因素。从社会的层次来说,最主要的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后,对精神生活有了新的追求。不仅要求有地方睡、有饭吃,还要求男女情感上的满足。因此,过去忙于工作、养育子女的夫妻,生活大胆一定水平后,就开始注意情感生活的质量。特别是现代的生活里,夫妻都有自己各自的工作,在工作中每天都会接触很多异性,这为婚外情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如果再加上原有的婚姻基础不够牢固,对自己配偶心生不满时,第三者就很容易乘虚而入。而近年来的影视作品等媒体上关于婚外情或婚外恋的题材层出不穷,对很多人的婚恋观也会造成一定的误导。从个人的心理层次来说,也有许多因素会影响婚外情的发生与否。有人说一个男人一辈子心里有三个女人,即慈祥的母亲、忠贞的妻子、浪漫的情人;一个女人一辈子心里也有三个男人,慈爱的父亲、可靠的丈夫、会逗情的男人。虽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却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即每个人在心理上都需要有不同性质的异性对象。假如结婚后妻子温柔善良、忠贞又富于浪漫的感情,三种素质都齐全,做丈夫的就不大可能会有第三者。同样的,当嫁给有责任感、可靠而又懂得体贴女人的丈夫,妻子也很少受第三方的诱惑。换句话说,对自己的配偶满意,婚姻中也就很难出现第三者的介入。与此相关的,就是一个人的贞操或忠贞感,是否愿意做违背自己配偶的事情。这与这个人的道德感有关。从婚姻的立场上说,就是能否与自己的配偶建立同盟关系,共同抵御外来的破坏者。目前在工作场所里发生婚外情,常常发生在年长的男主管与年轻的女下属之间。这些男人通常会有一定的职位、职权,但因年岁增长,尤其是进入中老年后,内心里唯恐自己的男性魅力减退,需要年轻的女性来崇拜他;而女性往往出于职业的利益考虑,如希望被升职等,因此,双方为了满足各自的心理需求,常常一拍即合。还有另一种情况,有些人因自己的配偶发生了婚外情,自己也搞婚外情,经由这种行为来达到心理上报复与平衡的目的,这可说是破坏性的负性反应。有一些人由于心理上的特别因素,容易导致婚外情的发生,甚至平凡发生,可说是受了心理症结的左右。如,年轻时面临的异性间【三角情结】还没有妥善的解决,始终还想去牵涉到三角争斗的局面,结果男人想去争夺他人已婚的妻子,满足内心的情结。有些女人带有【边缘型性格】[即类似歇斯低里性格],不懂得与异性正常相处,一辈子都在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有些男人带有【反社会型性格】,对配偶不忠实,喜欢和年轻女性走得近,甚至违背了社会的制度、好色,爱搞桃色事件,占女人便宜。如何才能避免婚外情的发生。几乎每一段婚外情的发生,都会不可避免地给双方当事人或配偶带来情感上的风波,因此最好能事前就避免发生。要预防婚外情的发生,有一些基本的要领,最重要的是要能建立基本的夫妻情感、信任与同盟感。自己的婚姻堡垒牢不可破,就减少了被第三方介入的机会。平时,夫妻要相互提醒哪些举动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并尽量避免。如,不要在朋友面前批评自己的配偶,要给对方留点面子,更不要把夫妻间的矛盾透露给在身的朋友、同事,让人觉得可乘之机。在工作场所与异性同事相处时,要注意话题内容仅限于与工作相关的事情,不要谈起私人性的话题,特别不能向同事抱怨配偶的毛病,否则,等于向别人暗示自己夫妻间有矛盾,有情感上的空虚。必要时,常提起自己与配偶如何要好的一面,表现有稳定的婚姻基础,防止别人侵入、破坏。在家时,适当的向自己的配偶谈起自己与同事相处的事情,特别是与异性同事来往的关系,让配偶了解并放心。为了工作上的需要而与异性同事需亲近接触时,如,晚上要一起加班晚回,或一起到外地出差时,一定事先和配偶谈谈,让配偶放心,减少多疑之心。并定时与配偶联系,减少对方不必要的猜疑或担心。当从外地出差回来,最好给配偶带点小礼物,对配偶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细节会在无形中让夫妻关系更加亲密。要需知道婚外情一方回归家庭后,你们之间的态度是修护关系的关键点,你们明白就是白头偕老的夫妻也难免发生口角、意见不合,但是那些夫妻吵架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每一节事情,吵完后,就积极的修护彼此的裂痕。这就吵架的【技术】也需要你们的默契等等。其次是;你要被动转换为主动,把第三者堵在【门外】可以主动和他谈谈,但是千万不要过度,因为外遇的男人心理有一种负罪感,好像亏欠了你什么,一定要让他明白我还是爱你的,之前的事情,或许自己也不够好。你们不是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新生命吗,让这个新生命来协调你们的关系吧。
丈夫出轨不属于婚姻法的损害赔偿事由,也就是说丈夫出轨离婚不一定能获得赔偿。只有在丈夫出轨构成同居、重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同居指男女双方已经以共同生活形式在一起居住。重婚指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或夫妻表象在一起稳定居住。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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