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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
被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被行政拘留申请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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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具有南宁市城镇常住非农业并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为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申请流程申请者向户口所在的街道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然后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依申请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监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起行政复议。第一,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只能发生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第二,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能以申请人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只能支持被人提出申请,或受其委托作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第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这里的“认为”是一种主观判断,在客观上是否违法或不当,是否构成侵权,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才能确定。第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件,对特定的人作出的单方行政行为,如:行政罚款、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对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为从事行政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还有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不能申请复议,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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