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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最后陈述阶段,你可以向法庭说明当初因何会实施犯罪,是出于什么目的、现在是否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准备怎么做等方面进行陈述,并...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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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 ③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 ④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另外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还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的开庭,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核对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宣布被告人法庭上应享有的权利,宣布对本案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如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辩护人等,并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收到的是否一致?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是否有异议?是否需要补充?接着由公诉人、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对被告人先后进行发问。之后就是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之后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最后就是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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