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违反当时的计生政策生育了子女,按照规定接受了相关处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那么不会再因为同一件事情再次要求当事人缴纳罚款。《社...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有违规收费的,退还所收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违反国家和所在地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的罚款。当事人如果拒绝缴纳,作出处罚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 53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限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限定生育娃儿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未在限定的时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限定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限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予以纪律处罚。”据此,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予以行政处罚,其他人员还要予以纪律处罚。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