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使用的。
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中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文试就中国无效婚姻的构成、法律后果及审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无效婚姻有以下几种:1、重婚;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可撤销婚姻的特点:1。可撤销婚姻违反当事人意愿和结婚自由原则,主要表现为包办和买卖婚姻。二、婚姻可撤销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相对无效,有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