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1、如果协助执行通知书是给交易中心的,可以直接要求交易中心办理更名过户,无需其他材料和人到场。2、原房主应该收到执行裁定就搬出,不搬,申请法院强制搬出,任何理由都不可以的。3、原房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4、现在就是要求法院执行他们的法律文书规定,强迁,怎么最快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了,和你们的活动能力了。
有买卖合同但未转让的房产属于所有权未转让,不能认定为购房者的财产。法院执行购房者财产时,一般不能执行该房屋,但有证据证明购房者已支付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该房屋的,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转让登记,然后执行该房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2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