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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您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再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根据原户籍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 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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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如申请人没有出生证明但出生地在我区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医院出生证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处暂不受理);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4、如办理到美国、泰国、法国、奥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粘贴在公证书上,根据申请人要求公证书的份数决定,如申请人要求三份公证书,则要提供四张相片(公证档案须一张相片留底)。 5、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出生公证需要的材料: 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第三,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明(居委会或单位盖章,格式:xx于x年x月x日出生,父亲是xx,母亲是xx)。 第四,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第五,需要贴照片的,要2寸无冠彩照4张。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 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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