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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首先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其次,92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要满10年,92年底之后参加工作的缴纳社...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无论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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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是: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单位在职人员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加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满15年者,其中自由职业人员实际缴费满5年。 3.在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或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者(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已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者。 至于具体的办理手续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咨询。
(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4)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5)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6)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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