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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何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若您是9月份开始办理居民医保,缴纳的是2018年居民医保费用,从2018年1月开始享受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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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在办理转移时,应与养老保险一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1、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居民医保停保,在新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2、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办理:携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提供录用其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居民医保证等相关材料; 3、到办理居民医保的社区或其所在区(县)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居民医保已报停保后即可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职工医保按月缴纳费用,居民医保按年缴纳费用。若您未办理医保卡,可通过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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