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若对方想转移财产,你应及时做好相应财产的清单及保卫工作,可以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帮你分析应对,可以及时起诉保全相应财产。 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婚姻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应当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收的收益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是受赠的财产,这些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财产的所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