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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员工的职责,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是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
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 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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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培训学校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1、向研修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并填写申请书,经审查批准后发行许可证。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必须提供验资证明书、经营场所状况等)。3、办理税务登记。4、支付注册资金。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采购和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姓名、地址或姓名、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成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 1、在申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兼职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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