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居住证能不能代叫人办的具体解释如下:1、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房屋的同住人可以将其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其他合伙人可以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 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 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 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 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必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 传统民法典中的地上权,在中国被有的学者称为“基地使用权”。但不论称谓如何,都可将此项权利的概念表述为“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并所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由此可见,地上权与居住权同为他物权,同样只是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不享有处分权,同样是以物的使用价值为实现基础的实体支配权。
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居住证明是证明本人居住在此城市的一项证明,一般是在暂住证或者是或者是租房的时候进行办理,但是办理居住证明小区物业公司是不能进行办理的,必须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才能办理相关的居住证明,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此项权利可以办理该项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68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