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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债务免除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 1、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终止;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全部终止; 3、债权的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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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是很正常的。当然,出于各种原因,如果债权人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也是可以的。那么,免除债务需要收据吗?山东坤拓律师事务所赵子辉律师解析。 一、免除债务需要收据吗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主动放弃了债权,债务人因此不需要偿还欠款。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债权人作出了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即表明债务人不需要还钱。但是被胁迫等非法理由除外。债务人还清借款后,借条应在债务人的见证下销毁或交由债务人处理。同时,为防止出现意外变故,债务人可要求债权人打签收条。 二、债务免除的特点1、债务免除是无因行为。
1.就被承担的债务,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新债务人可以就债务未成立、被撤销、已清偿、同时履行抗辩权等进行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反对债权,通常并不能由新债务人以此主张抵销。此外,承担人基于承担债务的原因关系而对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不得对债权人主张。3.从债务和从权利转移。(1)从债务《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等除当事人另有特约外,也一并由新债务人承担。(2)从权利对于原债务的担保原则上一并转移。具体而言,承担人或者原债务人自己设定的担保物权,应推定当事人同意其随同债务一并转移;法定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则当然转移;惟承担人和原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原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在债务承担时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者外,债务移转时,担保随之消灭。责任编辑:仪
债务免除效力: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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