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适用于等待审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判决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得等待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3)应逮捕的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岁的婴儿的妇女;(4)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申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允许逮捕,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6)嫌疑人被拘留的案件,不能进行法定的侦查,二审期间内不能继续审查,需要审查的检察机关,需要检察机关的审查,需要复议的情况下的情况下。(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明,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无需逮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