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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国家赔偿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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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的设立意义是:专门处理国家赔偿纠纷事宜,对国家赔偿纠纷中的相关事实查清和是否有违法行为的确认,可先由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专业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并由其提出处理建议,然后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赔偿及怎么赔偿的决定。 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就应该由立案庭或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立案。处理的期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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