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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赔偿。单位不按时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
如果单位仅仅是不交住房公积金,职工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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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像你这种情况,原单位给你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完全属于你所有,无论你是否在原单位,你都对你帐户上的公积金享有所有权。那么等你进入新单位,应为你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你原有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应转入新单位为你所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名下。 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的处理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职工离休离职、调离本城市或出国定居而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本息余额。具体操作程序是持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归集部门支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同时办理销户手续就可以了。 二、如果职工在本城市内变动工作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拿着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公积金转移的相关手续。 三、职工如果在职期间因去世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上的公积金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如果职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因停薪中断交存住房公积金时,依据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可将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结余封存在原账户,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恢复缴存时,归集部门依据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所以,以你这种情况凭你的购房证据应该就可以支取公积金账户的钱了,但是有说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的,具体你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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