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根据第59条的规定,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以判决犯罪分子实际所有的合法财产为限,不能包含犯罪分子可能取得的财产,也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时,应当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 1、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由法院执行局执行,查封变卖财产,上交国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9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7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