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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的第七条中,关于自留地和园地的确权登记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对于纳入承包地的自留...
前期准备: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调查摸底: 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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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相关条款: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
众所周知,在土地确权之后,如果土地被政府征用,那么补偿款的分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首先,土地收归后,土地补偿款应由承包土地的人家取得。这意味着,如果咱们的家乡土地被征用,那么补偿款将归村里所有,而不是给农民兄弟们。其次,关于土地上的青苗和地面上的物品的补偿费,这些费用应归实际种地的农民所有。最后,安置补助费应发给有资格得到安置的村民们,直接发放到他们手中。至于这些补偿款的分配方式,下面将详细说明:首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这些费用由被征地的单位管理和使用;其次,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主人所有;最后,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如果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不过,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或者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这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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