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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护理费规定,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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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的护理费应该由单位支付,是否需要护理应该由医院开具相应的护理证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本人工资一般参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果无法确定就参照当地社平工资。 2、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单位出公差伙食补贴的70%。 3、护理费得有医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由护工护理的出具护理费发票就行,如果由家属护理的出具家属的工资证明,如果以上两项都没有则护理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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