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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章中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 (一)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额乘以三倍后,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超过15万元的; (二)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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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二: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中第一节就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数额在20w以上算是比较大的案子了一般不可能简单罚款了事了这个是刑法140条明文规定的法条规定的刑期是2年到7年法条规定的罚款是百分之五十到两倍的销售金额想不判刑必须要想办法把销售金额降到20万以下20w以上最基本的量刑就是有期徒刑2年并罚款10w首先要把正常销售的金额和非法销售的金额分清尽量让非法销售的金额在20w以下就好操作了希望还是自觉些吧!为我们的后代创造个好的环境。
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最高刑)
首先要弄清楚李某与柯桥公司及其老板的关系,是否有共同犯罪之嫌;其次,要弄清楚李某与如皋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双方的交易情况、履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李某的行为性质。 当然,如果李某构成犯罪的话,104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情不详,律师暂无法确立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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