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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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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2、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认定,还要特别注意拘禁的时间对罪与非罪的影响。刑法虽然没有对本罪的成立作时间长短的限制,但是对于只拘禁了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的情况,一般不应当以犯罪论处。这也符合刑法对于犯罪的界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关于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提到,非法拘禁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器械或者捆绑等不良手段,或者进行殴打、侮辱、虐待;3、非法拘留,造成被拘留者轻伤、重伤、死亡;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重伤、死亡或精神障碍;5、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7、其他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即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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