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
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先申请),在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另外还有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真正的发明人。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此外,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其原则同样适应于我国申请人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本国优先权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如果在先申请是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还应当写明受理申请的国家专利局或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提交经受理申请的国家的受理机关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按规定应当提交专利局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申请时未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或者在3个月内未提交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