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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年假的工作时间是累计的。只要劳动者累计工作一年,即使在本单位工作不到一年,也有权休年假。《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二)员工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也就是说,累计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不可以休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工作不满一年不享受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满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因此,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是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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