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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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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全名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下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释[200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 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功能是: 1、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 2、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 3、有助于弥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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