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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
房屋拆迁,应当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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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现行法律,承租人不具有对公房的永久使用权.2、按新合同如到期,承租人如要续租要提前一月向房管局和合约第三方申请(这并不奇怪,和维修方(管理方)是有关系的呀. 3、因为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原1986年的合约计算已经超过20年了,所以无效.公房承租人是不可以对所租公房进行买卖的,希望专家具体解释国家关于公房租赁的规定.另像这样的合同你可以签的,一旦公房拆迁或改造,失去了房屋实体或实体变更,合约也就不存在或自然失效了,就算有房管局所谓会给我们解决住房的承诺,我们也是非常担心的。作为弱势群体,你们可要求将房管的承诺作为补充条款而加入到前述的合约中.当然这可能需要与出租方进行协商。所以你迫切希望专家们为你们出具国家在这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或条例以利于我们有据可循,切实保障我们的权益。
拆迁应依法进行,法律是这新规定的: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不按以上规定操作,就是违法的。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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