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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支付证件工本费。如果申请换领,需要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果申请补领,需要交验原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籍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会审核签发制证信息。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需要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果申请换领证件,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受理不会增加制发证周期,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只有符合居住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条件的前提下,身份证才可以异地补领: 1、当事人是在异地补领身份证的,需要交验当地的居住证才能补办该项,相关的条件可以事先咨询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工作人员,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咨询经办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不予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二,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目前公安机关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如果是被盗在派出所报案,有个报案记录就可以了.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可以直接补办,补办的时候微机里记录你丢失的信息,就算挂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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