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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
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确定方式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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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非法转包或分包的各转包人、分包人将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给没有资质承包人的,存在过错,应与非法承包人一起对雇工的人身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法转包或分包后,因其无过错,不对承包人雇工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工程违法转包连带责任确定方式如下: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拖欠工资界定】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正当理由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一)用人单位遭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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