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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
符合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的公民,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办理。公民可以提供有效的户口簿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咨询常住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离开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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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天津不是青海的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应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天津可以申请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1。居住地受理: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填写《异地居民身份证申请表》,缴纳证件费。其中,申请换发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发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户籍所在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发和补发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制作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经审核发放的认证信息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核实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发证件的,领取新证件时应当交回原证。
天津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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