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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赔偿标准;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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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金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为了确定赔偿金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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