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省公安厅(局)被装管理部门签订合同,需要补充的条款应在合同书中详列,严禁在合同外签署不正当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附加协议。...
警服生产企业投标时应提供地市级以上机关对以下内容的公证书。(一)工商营业;(二)税务登记证明;(三)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四)ISO9000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录生产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装备财务局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一)通报后没有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二)警服行业抽样检查、统检中出现一个单项产品检验不合格(含主要材料不合格);(三)因违反标准造成批量性质量事故;(四)超出规定品种资格范围生产的;(五)擅自未履行合同内容的。
目录生产企业生产警服所需的面料,由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在装备财务局确定的年度面料目录生产企业范围内选择材料企业,签订供销合同实施采购,承担警服所需面料和辅料的质量责任。
公安部2003年公布的“99”式警服生产企业目录范围内的公安和司法系统企业,应提供1999年军队、武警、政法机关不准经商、办企业中属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法委或政府批准的保障性企业的正式文件,经过装备财务局核定批准后,列入目录生产企业名册,参与本省范围内的本系统的警服生产投标。如果跨省、跨系统进行警服生产投标,应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558人已浏览
2,178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