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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
对于欠缴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如果为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欠缴社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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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买社保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2、长时间不发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3、没签劳动合同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双倍工资。4、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补签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没有买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009年2月27日来现在的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后转为正式员工,但是公司未与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 2、法定假日,如五一十一,等都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只是说安排调休,就连这次的春节还是在公司过的。 3、公司的工资发放时间在员工手册上订的是每月的15号,可是实际每月的20号-25日才能发放下来。财务部门,和经理不做任何解释。这样无形的又压了我小一个月的工资。 4、公司未给任何一个员工办理社保。 5、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8小时以上,(每周6天,每天都在8小时以上。未给过加班费) 现在实在受不了这家公司了,想要离开,13号,我已经递交了我的辞职申请,主要说到关于公司福利待遇(加班费,法定假日三薪,社保)方面的原因个人要离职。 请问下我现在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仲裁能得到公司给我的赔偿吗? 具体有那些呢?而且我该准备的证据有那些。分不多,希望能得到各位专家的帮助。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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