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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部工资,但报销的费用不应计算在内。...
经济补偿贸金要按照职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的,不包括车贴、电话费等。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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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过期不继续,除了使用者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继续的情况下,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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