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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
交通事故致人轻伤和轻微伤的赔偿标准问题: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是需要医疗机构明确注明才赔付的。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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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轻伤和轻微伤的赔偿标准问题:没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是需要医疗机构明确注明才赔付的。 营养费不参照受害人职业收入和治疗时间,而是医生根据病人的伤情及营养情况来判断,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治疗时间来计算,伙食补助费按照治疗时间来算。 除了你提到的几项,还应该在受害人提出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赔付:交通费;如果有鉴定的话还要加上鉴定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轻伤一级要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医药费:实报实销 2、误工费:80多岁如果有固定工作,仍然有误工费。不工作就没有 3、护理费:没有规定骨折一定多少护理费。因伤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就应该赔护理费。按护工工资或者护理亲属的误工费计算 4、交通费:按就医、陪护车票实报实销 5、住院伙食补贴:按当地政府机关出差标准计算 6、营养费:商量或者按医生证明 7、残疾补偿金:治疗终结后,如果身体功能未恢复,可以去做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10级伤残赔5年当地人均收入的10%,9级赔20%,8级30%,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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