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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计算。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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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他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你想要他工资的一半是不现实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二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不是想要多少对方就要给你多少。三,抚养费只是抚养的一部分,另外的学费和大病治疗费你也可以再要求他另外出的。四是你们来协商,协商的数目就是确定的最后数目。五,确定好的数目也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要求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21%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21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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