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不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
人民法院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不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首先,双方应协商。具体协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离婚后房屋由哪一方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所有;第三,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一方违反协议,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 (2)双方不能协商的,法院只处理房屋的使用,不处理房屋的全部。 (3)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双方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协商一致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1、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房产的首付款为支付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无约定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没有约定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房贷仍未付清的,则视为取得房产人的个人债务。
刚买房付了首付的夫妻离婚,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财产和抵押贷款;婚前抵押贷款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屋转让,必须先支付银行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