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
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未办理工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就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只能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进行。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的,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是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记载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上述规定将公司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条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1、对于转让股权的效力,首先得看你们原来合伙协议或章程对对外转让股权的约定,若没有限制条件对外转让行为符合合伙约定或章程的规定,则对外转让有效(内部),但因为法人资料登记属要式合同,必须办理登记后才对外发生约束力。也就是说没办工商变更登记前,内部有效;办理变更登记后,内外部均有效。 2、如果你不管(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处理),那么你们登记的合伙企业对外发生债务,你就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股权转让没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是但是不进行变更登记不等对抗第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