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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定书不服,直接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
对民事高院再审裁定书的话,根据你说的是不服再审裁定而非不服驳回申诉决定,我判断你的案子是民事类案子。 可以寻找新理由再次申请或者直接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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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 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裁定书可以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民事诉讼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的程序后,当事人对省高院的驳回再审裁定或者判决不服,如何救济?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最高院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一种是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由最高院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可以到最高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建议找专业做再审抗诉的律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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