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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过程中,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般会在受理申请时起四十八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对方是否配合,不影响法律采取保全措施。2、诉讼过程...
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需要从接受申请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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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过程中,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般会在受理申请时起四十八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对方是否配合,不影响法律采取保全措施。2、诉讼过程中,如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由原告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法院审理是否准许保全。如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在受理申请四十八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诉讼过程中,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般会在受理申请时起四十八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对方是否配合,不影响法律采取保全措施。2、诉讼过程中,如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由原告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由法院审理是否准许保全。如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在受理申请四十八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2、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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