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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法等相关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买卖是自由的,但有规定,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村民的集体土地.但实际现今的各大小城市,并没有严格按照...
1、外地亲戚都放心,你们有什么不放心?2、户主有优先购买权。3、个人觉得,把优惠给外人,没哈意思。家和万事兴,为很么要把自己的房子卖给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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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房屋作为房地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卖给村民以外的人,只能卖给村民,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因此,村里的外国人不能买房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居住。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出租、赠与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农村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振兴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使用。 国务院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不可以,房屋作为不动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只可以出卖给本村村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所以,村里的房子外地人不可以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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