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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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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如下:(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按照下列程序在国内办理离婚协议: 1、夫妻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 2、签订离婚协议; 三、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30天的冷静期,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手续是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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